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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评选范围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我校2022年毕业研究生和本科生;评选数量原则上为本单位毕业生总数的6%。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一)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行“全网通办”的方式进行,办理网站为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http://sdgxbys.cn)。
(二)各学院成立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根据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民主评议、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三)各学院要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各学院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后,于3月18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excel格式,文件命名:学工办名称+省优)发送至977463271@qq.com邮箱。学生处汇总各学院优秀毕业生建议名单,提报学校研究审批。
(二)学校审批通过后,各学院统一组织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在线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附件 1),并进行学院审核,系统会自动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附件2)。
(三)各学院要于3月25日前完成优秀毕业生评选和网上审核工作。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和查询,并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
五、奖励
经核准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证书(附件3)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
对毕业离校前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
3.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电子证书样式
附件1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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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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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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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及 所 获 相 关 奖 励 |
(简要事迹要求 300 字以内) | ||||||
学校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报备机关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二份,学校、毕业生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附件2
学校名称(盖章):
2022 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总数: 评选人数:
序号 | 姓名 | 院系及专业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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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电子证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