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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室、实验室:
为全面落实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要求,以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和本科考核评估为契机,实施基础教师与临床教师双向回归制度,真正实现基础教学中的早临床、多实践、基础与临床交叉融通的理念,将规范化的临床技术训练应用到基础实验教学中,打造高水平的基础医学实验教师师资队伍,现决定对我院基础医学青年专业教师进行临床基本技能规范化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具体工作小组:
全面负责本次考试工作。
组长:董铁军
副组长:梁淑娟 王益光
成员:刘建明 孙银贵 郭美云 崔星慧
马健平 王 玲 潘 斌
二、培训考核时间:
培训时间:2016年1月5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开放训练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8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30)
考核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8日
三、培训地点:
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湖西科技楼A座1楼。
四、培训内容:
临床基本技能操作:医务人员防护基本知识与操作、无菌技术操作、外科常用器械使用及基本操作(缝合、打结等)训练等,具体方案见附件1。
五、参加人员:
学院所有教研室、实验室45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注:1.因其它工作本期未能参加的老师,需参加明年的第二期培训。
2.其它人员可自愿参加。
六、相关要求
1.请相关科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临床基本技能规范化培训;
2.请相关科室填写附件3报名表,于12月23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临床医学院教研部教务科;
3.培训老师必须着装规范,需穿隔离衣。
4.请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要做好培训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器械和耗材的准备等;
5.培训结束后学院将颁发结业证书;
6.请参加培训老师一定把规范的临床基本技能操作应用到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并以此严格要求学生。
相关附件:
附件1. 基础医学教师临床基本技能规范化培训方案
附件2. 基础医学教师临床基本技能规范化培训具体分工
附件3. 基础医学教师临床基本技能规范化培训报名表
临床医学院
2015.12.15